自2020年1月1日起,深圳市《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》就要正式生效了。(全文见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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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全市建筑废弃物年均产生量已经超过1亿立方米。在这个“寸土寸金”的城市中,填埋要付出的代价可不小。所以,深圳也需要加快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,并且实施源头减量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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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》SJG62-2019的出台,以“倒逼排放减量、鼓励综合利用”为原则,覆盖6大类建设工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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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、道路桥梁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、园林工程、水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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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4大类建筑废弃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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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渣土、拆除废弃物、施工废弃物、装修废弃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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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分9章+2个附录+用词说明+引用标准名录+条文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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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明确,建筑废弃物处置应遵循“谁产生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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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一下重点——6大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:
目前,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年均产量在9900多万m3左右,可处置规模在9400万m3-9500万m3,其中综合利用占据5%左右,而外运处置占比达8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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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《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》的出台有着重大意义,配套《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》SJG63-2019,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和行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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